企业为了迅速提高自身的**度,扩大商品和服务的销量,将他人的**商标或字号注册成自己的企业名称是常见的“傍**”形式之一。“傍**”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,不但损害了在先权利人的利益,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。申请注册企业名称有“傍**”情形的,依照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应当不予核准,但是由于企业注册登记机关管辖区域的原因,事实上,有一些“傍**”的企业名称确实被核准注册并被使用。然而,“傍**”的企业名称就算侥幸被核准,在实际使用中如果违反《商标法》和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法律的规定,也可能面临侵权法律纠纷,较终导致被强制变更名称或者赔偿权利人损失的后果。 山特品牌(SANTAK)进入中国三十多年,凭借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、可靠的产品质量、完善高效的售后服务体系,得到了国内众多行业用户的认可。山特公司在中国依法核准注册“山特”、“SANTAK”、“STK”和“STK图形”等商标。“山特”既是山特公司的注册商标,也是山特公司的字号,受法律保护。 山特品牌在中国市场享有**度和美誉度的同时,也遭受不法厂商的模仿和侵权。山特公司发现,除了有不法厂商生产销售假冒侵权山特产品之外,还有一些厂商违法使用“山特”字号,其注册使用的企业名称中包含“山特”文字,造成用户和市场混淆,使人误解为这些厂商与山特公司存在某种关联或特定联系,从而误购买产品和服务,损害了用户的利益。2018年下半年,山特公司在全国多地开展了一系列法律维权行动,成功将市场中容易引起用户混淆和误认的近似企业名称更名,或者要求其注销关停。 值得一提的是,在此次系列维权行动中,多地企业登记机关依照较新修订的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规定,对违法企业名称不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的,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企业名称,并向社会公示。